9月24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了201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yè)統考考試說明,其考試要求明確規(guī)定音樂類聲樂考試不允許自帶伴奏。
附:考試要求
(1)聲帶無毛病,能夠運用良好的發(fā)聲方法進行演唱。
(2)用較準確的語音(普通話、方言、外國語言)演唱。
(3)歌劇詠嘆調須用原調演唱。
(4)不允許自帶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伴奏。如需伴奏,考生須提供樂譜,由考點統一免費提供伴奏或自彈自唱(僅限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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