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民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和吉林省的有關規定,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等評定辦法詳見吉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具體規定。
2.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按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跨學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只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所規定的專業、方向。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方向已在備注欄內注明,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
(二)專業代碼后帶“★”者為學校自設專業。
(三)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另發。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敬請諒解。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招生網,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吉林大學招生網主頁網址:http://zsb.jlu.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樓420室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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