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請考生保存好 《準考證》 ,以備復試時使用。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六、復試: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各招生學院(所)根據相關文件自定。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吉林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將于復試階段在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各招生學院(所)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復試階段組織,體檢須在招生學院(所)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統一進行,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一)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二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