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育類(計劃招生10名)
(1)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分為40分,文化分為我校普通類最低錄取線的85%。
(2)在專業和文化分均達最低控制線的條件下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5名,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5名;
(3)錄取順序:首先按第二點方法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能錄滿,則按第二點方法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在新生入學前將對錄取的體育特長生進行復查,發現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正取生資格。
(四)其他:
凡被我校錄取的藝體特長生,須與學校簽訂承諾書,保證入學后按所錄取的專業參加學習,不得轉為普通類或其他類學習,否則將按擴招生資格收取擴招費。(中考文化分超我校普通類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有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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