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雙排鍵電子琴:
1、 教材
①《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朱磊,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②《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中國音樂家協會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電子琴專家委員會編)。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一至七級抽查一首。
②練習曲和樂曲:一至十級自選一首。
③復調:三至十級自選一首。
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三至十級的考生可以從練習曲和復調中自選一首,從樂曲中自選兩首,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 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 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
(三) 薩克斯:
1、教材:
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