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1-2級 a.基本練習曲抽查一首;b.練習曲自選一首;c.樂曲自選一首。
②3-7級 a. 基本練習曲抽查一首;b.練習曲自選一首;c.復調自選一首;d.樂曲自選一首。
、8-10級 a.練習曲自選一首;b.復調自選一首;c.樂曲自選一首。
注: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3至10級的考生可以自選另一首樂曲代替復調,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谄渌喊、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九級: 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 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
(五) 二胡:
1、教材:
(1)《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中國音協二胡學會編,主編:劉長福,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欲購買新教材的考生可自行與人民音樂出版社聯系。
(2)《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級中使用?忌瓤蛇x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個級別應試,也可以在這四套作品集同一級別的曲目中交叉選用應試。具體要求是:
、倌夸浿杏小啊鳌睒擞浀臑楸乜记。
②除必考曲目外,考生還須在規定范圍內按以下要求自選:一、二級自選練習曲3首、樂曲1首; 三級至十級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級的必考練習曲為目錄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選其一)。
、畚寮壱陨(含五級)考生加試視奏。視奏題由考官從考級作品集中低于考生應試級別的練習曲或樂曲中隨機抽選。
3、其它: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譜演奏?荚囍性u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六) 琵琶:
1、教材:《全國琵琶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琵琶專家委員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
練習曲:各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
樂曲:1—4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5—8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及不帶“*”號標記的各一首。9—10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標記的兩首,不帶“*”號標記的一首。
3、其它: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