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試科目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初試的筆試科目(除專業主課外,每門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英、德、法、日語任選一門(含聽力測試)
2、專業主課(見附錄一)
3、專業基礎課兩門(見附錄一)
復試為口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學習階段的研究計劃,以及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同時進行外國語口語測試。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約為30分鐘左右。
同等學力考生在初試前須加試政治理論和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的具體科目詳見附錄一。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
(十二)錄取原則
參照預分名額方案,并根據筆試及面試成績, 結合資格審查結果,綜合評估考生各方面的情況,擇優錄取。
(十三)學習期間待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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