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分配的招生總計劃,不能突破招生計劃限額。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在4月10日前沒完成的,由學校重新分配。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科,復試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倍左右。學術型、專業學位分別劃線,學院在國家政策范圍內提出劃線原則,在4月2號17:00前報研招辦審定。由研招辦根據審定原則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在校園網統一公布。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首先在院內相近學科調劑。須從其他招生單位調劑生源的學院,須安排專人及時與研招辦合作登陸國家招生系統,根據國家政策進行擇優調劑考生(原則上應調劑本專業考生),調劑復試人數不超過計劃缺額數的1.2倍。專業學位各方向領域生源不足的由方向領域所在學院自己組織調劑生源。
4、個別須調專業的考生,必須提前辦理轉專業手續,參加調入專業復試。
5、調劑考生操作:校外調劑復試考生必須在復試前登陸(http://yz.chsi.com.cn/)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填寫調劑申請,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統辦理登記手續并確認的調劑無效。校內調專業錄取考生,在復試后進入系統辦理調劑、錄取手續。
四、復試時間與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 4月8日-4月10日。4月8日8:00-17:00辦理報到和資格審查手續。地點:南校區學生活動中心。
2、資格審查要求: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應屆考生帶學生證)報到并由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否則取消復試資格。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沒有復試資格。
3、復試安排:4月9日上午專業筆試; 4月9日下午綜合面試;4月9日晚上同等學力加試;4月10日組織師生互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4月10日17:30前,學院上報復試材料和擬錄名單。
五、復試形式與排隊錄取
1、專業筆試:由各學院組織,嚴格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科技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全部教育碩士的專業筆試由教育學院統一命題并組織復試,教育學院須及時將筆試成績交方向所在學院。
2、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組織。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教育碩士專業筆試由教育學院統一命題并組織復試。教育碩士綜合面試由方向所在學院組織。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由各學院組織。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高職高專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科技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復試錄取排隊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排隊計算公式=初試總分×0.2×0.6+專業筆試成績×0.25+綜合面試成績×0.15。
5、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總成績由方向所在學院計算,擬錄名單由方向所在學院確定并上報。
6、復試結束后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及時將復試成績和擬錄名單張榜公布。
7、4月10日18:00前,學院組織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辦理調檔簽字等手續。未在上述時間前進入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