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范圍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已復試的推薦免試生除外),沒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復試基本要求
復試者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當年下達的復試基本要求。
三、復試形式
復試是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質和綜合能力,如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熟練程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實踐技能等。另外,復試也將對考生在初試中暴露出來的知識缺陷作進一步的考查與了解。
專業課的復試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要求);外語的復試包括聽力、口語測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參加2門本科主干課程的筆試。
四、復試程序
1、考生到各學院報到,由各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于次日將資格審查不符合的考生名單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考生心理測評由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咨詢中心負責;
3、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校醫院負責體檢;
4、由外國語學院派專業教師對復試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5、由各學院組織復試考生進行專業筆試;
6、由各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專業面試;
7、由各學院組織對同等學力和跨學科考生進行加試;
8、由各學院黨總支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測試面試。
五、復試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初試成績=初試三(或四)門科目總分/5×50%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具體的筆試、面試成績各占多少比例由學院和碩士點自行研究決定);
專業外語、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作為參考;
同等學力和跨專業考生加試2門本科主干科目成績作為參考;
以上任何一門科目成績不合格,復試即為不合格。
六、破格復試
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調劑規則
調劑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當年下達的復試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專業的具體要求。
調劑程序:
1、4月初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各調劑專業;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調劑系統”向我校提交調劑申請(“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由該網站公布);
3、各碩士點負責人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及時與考生本人電話聯系,確定復試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