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碩士點在“調劑系統”上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5、考生根據“復試通知”要求,準時到我校參加復試;
6、考生復試通過后,經研招辦檢查無誤,我校將在中國研招網的“調劑系統”中將該考生選為“待錄取”,請考生及時上網接受我校的“待錄取”;
7、5月中旬公布全校錄取名單。
八、體格檢查
1、考生必須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2、體格檢查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全國殘聯關于碩士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3、在特殊情況下,不同專業可結合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但事先應在招生簡章上加以說明。
4、調劑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報考院校復試體檢表可不參加我校調劑生體檢。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心理健康測試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調”、“派人外調”和直接對考生的考核。
2、復試時,學院黨委(黨總支)領導直接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同時認真審查考生所在單位的鑒定意見及人事檔案材料,給予考生公正的評定。考生如需定向、委培請告知。
3、心理測試含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咨詢中心負責,面試由學院負責。
十、復試的監督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監督舉報郵箱:jcsjcbgs@hznu.edu.cn;舉報電話:0571-28865047;
3、實行信息的及時公布制度;
4、實行復議制度。在規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
十一、各專業復試細則最終解釋權歸專業所在學院復試領導小組。
杭州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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