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考試內容
形體測試科目一般采用軟開度、形象、身高、驅干比等方式考查;舞蹈表演科目一般采用節奏、姿態、樂感、表現力等方式考查;模仿科目一般采用音樂形象模仿、舞蹈動作模仿等方式考查。
6. 考試須知
凡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查看個人專業考試分組名單,并清楚考試時間及考場;考生須持準考證,提前40分鐘進入“舞蹈候考場”。提前做好專業考試準備,進入考場前準備好音樂光碟,穿戴好舞蹈練功服(緊身服)、軟底鞋進入考場。
三、專業合格線及成績查詢
1. 按照教育部規定,美術類專業本科考生專業成績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藝術類(含美術專科)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原則上按4:1以內的比例安排。
2. 考生于2014年1月25日登陸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信息平臺(http://www.gzszk.com)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四、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藝兼文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藝兼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五、填報志愿
1.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根據《貴州省2014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2. 參加全省美術、音樂及舞蹈類統考的合格考生可填報省內任何招生院校的相應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外院校及專業。
六、有關事項
藝術類專業統考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考點院校對考生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對在專業考試中舞弊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2013年12月2日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