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素質教育,繁榮校園文化,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文藝特長生選拔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和團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招生計劃
2014年學校面向全國擬招收55名文藝特長生。
三、報名條件
具備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且具有音樂、舞蹈、戲劇等文藝特長的考生,均可申請報名。組織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省份的報名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統一測試并取得合格證。
四、招生項目及要求
(一)器樂類
1.項目:管樂類、弦樂類、民樂類、鍵盤類、打擊樂類。
(1)管樂:小號、中音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薩克斯等;
(2)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豎琴、貝斯等;
(3)民樂:阮(大阮、中阮、小阮、高音阮)、笙、揚琴、二胡、琵琶、笛子、嗩吶、古箏等;
(4)鍵盤:鋼琴、手風琴、雙排鍵等;
⑸打擊樂:西洋打擊樂、民族打擊樂等。
2.要求:受過專業訓練,有一定表演能力,具有樂隊協作能力。
3.測試內容:演奏器樂作品二首(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理基礎、視唱練耳。
(二)聲樂類
1.項目:民族、美聲、通俗、原生態唱法。
2.要求:有一定的舞臺表演經驗,具有獨唱能力。
3.測試內容:演唱風格不同的聲樂作品兩首(伴奏自備);樂理基礎、視唱練耳。
(三)舞蹈類
1.項目:民族舞、街舞、現代舞等。
2.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體協調性好,音樂感悟力強,受過系統的舞蹈訓練,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
3.測試內容:舞蹈基本功(包括軟度、力度、技巧);舞蹈表演(自備音樂、舞段,限時2分鐘);即興表演(隨機出題)。
(四)綜藝類
1.項目:播音主持、戲劇、曲藝。
2.測試內容:學生自備演出3至5分鐘內作品,隨機抽題(內容包括繞口令、詩歌朗誦、主題即興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