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江西省2014年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分為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三大科類,各科類考試大綱如下:
一、考試科類及各專業考試科目
(一)音樂學類
1、音樂學專業 考試科目:《聲樂》、《器樂》、《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視唱、模唱》
2、音樂表演(聲樂)專業 考試科目:《聲樂》、《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視唱、模唱》
3、音樂表演(器樂)專業 考試科目:《器樂》、《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視唱、模唱》
(二)舞蹈學類
1、舞蹈學專業 考試科目:《舞蹈表演、基本功測試、動作模仿》、《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
《視唱、模唱》
2、體育舞蹈專業 考試科目:《基本形態、綜合素質、專項技術》(可以為單、雙人組合自編成套動作)
3、健美操專業 考試科目:《基本形態、基本素質、專項技術、成套動作》
(三)戲劇與影視學類
1、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考試科目:《筆試》(文學常識、影視常識、寫作);《面試》(命題編講故事)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考試科目:《自備稿件朗誦、即興主持、形象與氣質》
4、表演(空中乘務)專業 考試科目:《自備稿件朗誦、即興評述、形象與氣質》、《泳裝展示》
二、各科類考試計分原則
(一)音樂學類
1、音樂學專業:專業考試成績(6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視唱、模唱》成績](40%)
注:音樂學專業在聲樂、器樂兩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為專業考試成績,另一科成績按加考科目成績計入專業考試成績。加考科目成績加分辦法:120分為及格成績,計2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2分計0.2分計入專業考試成績,120分以下不計算加分成績。
2、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聲樂專業考試成績(7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視唱、模唱》成績](30%)
3、音樂表演(器樂)專業:器樂專業考試成績(7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視唱、模唱》成績](30%)
(二)舞蹈學類
1、舞蹈學專業:專業考試成績(8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視唱、模唱》成績](20%)
2、體育舞蹈專業:專業考試成績100%
3、健美操專業: 專業考試成績100%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