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專業考試要求:
1、考生在老師的指導下,對照曲目要求,根據自己的實際演奏水平選擇考試級別
2、報考四級以上(含四級)的考生,必須持有前一級的證書,如果是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考試時需加奏低一級的規定曲目(可看譜)
3、 除視奏外曲目外,一律背奏(在職人員除外)
4、 考試時,評委可以要求考生演奏全部或部分曲目,也可以要求考生在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段落性的反復可以省略。
一、小提琴專業 (按本級別要求 )
( 1)音階、琶音:自選一個調, 6級以上增加雙音三、六、八度音階。
( 2)練習曲:自選一首帶 “*”號的練習曲;
( 3)中國樂曲及外國樂曲兩項中:自選其中一首, 8、 9級必選外國樂曲;( 4)協奏曲:需按教材要求;
( 5)演奏級要求不變;
(6)從五級起加試:樂隊樂曲片斷(由評委指定一段參加考級);
(7)視奏(由評委選用比考級低一至兩級的作品)
二、 鋼琴專業 (按本級別要求 )
( 1)基本練習:(各級要求不變,僅范圍有所調整)。新教程: 1至 2級自選一條兩個升、降號之內的大調及關系小調; 3至 4級自選一條一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 5至 6級自選一條兩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 7至 8級自選一條三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 9級自選一條四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
( 2)新教程: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考生從每個項目中自選一首,(一級無大型樂曲,須自選兩首小型樂曲)。
( 3)舊教材:基本練習及樂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變。
1、考生必須演奏整組曲目。(A、B兩組可任選一組,但不得交叉使用)
2、每組曲目中的第四首(樂曲)可與選曲中的任何一首更換
3、所有曲目必須背奏
三、長笛
1、 考級時需演奏:
(1)音階與琶音(按譜例);
(2)練習曲自選兩首;
(3)中國樂曲一首(按譜例);
(4)外國樂曲自選兩首;
(5)視奏(由評委選用比考級低一至兩級的作品)
2、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必須持有前一級的通過證書,如果是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考試時需加奏一首低一級的樂曲(可看譜)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