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培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3】7號)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招生生源范圍:
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二、報考條件:
考生除具備《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 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三)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為止,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四)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六)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13年11月8日之前,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確認的 《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份 ,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至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所有信息均以報名時填報的為準,不得更改。
四、招生名額及專業 :
(一)招生名額:65名。
(二)招生專業:請參考《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并結合考生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具體要求確定。招生專業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
五、報名:
考生必須按照 《吉林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考類別選擇“定向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