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試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二)考試科目、內容及相關要求均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七、復試:
(一)實行“單獨劃線”的特殊政策。
(二)復試工作由吉林大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八、錄取:
(一)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充分考慮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我校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將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分省計劃數,分省擇優錄取(考生可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吉林大學2014年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生分省招生計劃);錄取的非在職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50%;錄取的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
(三)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四)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必須在擬錄取后,由招生單位牽頭并先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
九、其他:
(一)考生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二)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四)根據國家和吉林省的有關規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吧贁得褡甯邔哟喂歉扇瞬庞媱潯贝T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也將按相關要求繳納。具體規定詳見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jlu.edu.cn) “研究生管理”。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科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等業務,敬請諒解。
(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招生網或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樓420室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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