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及面試
(1)鋼琴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2)視唱:四升降內大小調,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譜表。
(3)兩聲部:彈一聲部唱一聲部。
(4)帶伴奏視唱曲彈唱。
八、專業方向:指揮、歌劇音樂指導
報考要求:具有較強的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視奏有一定難度的曲譜,并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演奏鋼琴必須達到規定的程度(樂隊指揮、歌劇音樂指導專業要求肖邦練習曲程度、合唱指揮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試其他器樂表演);合唱指揮及歌劇音樂指導要求具有一定的聲樂演唱能力、民族音樂指揮要求能演奏一種以上中外樂器。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 樂隊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
(3)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2、 合唱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合唱作品一首。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3、 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
(3)中外樂器演奏,另加器樂視奏和加試。
注:加試指除了指定樂器之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
4、 歌劇音樂指導專業方向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彈唱)。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包括視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
▲專業復試
1、樂隊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樂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2、合唱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合唱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3、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