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樂學、音樂表演
1、音樂學
僅面向甘肅省招生,使用甘肅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總分300分。音樂類統考考試科目及分值為:(1)主科(70%):聲樂或器樂或理論作曲,任選一項。(2)基本樂理(10%)。(3)音樂聽覺(20%)。總分=(主科成績×70%+音樂聽覺成績×20%+基本樂理成績×10%)×3。考試方案按《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招辦發[2012]66號)執行。
2、音樂表演
甘肅省考生使用甘肅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績,總分100分,考試科目及分值為:(1)主科(80%):考生可從聲樂、器樂二科中任選一項。聲樂(含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態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器樂(含鍵盤樂器、西洋管弦樂、民族管弦樂、打擊樂以及各類特性樂器)演奏樂曲一首,練習曲與中外樂曲均可。(2)音樂聽覺(20%)。
(四)舞蹈學、舞蹈表演
1、舞蹈學
僅面向甘肅省招生,使用甘肅省表演類(舞蹈)專業統考成績。總分300分,考試內容及分值為:舞蹈綜合素質測試(120分)、民族民間舞展示(90分)和劇目片段表演(90分)。考試方案按《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表演類(舞蹈)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招辦發[2012]66號)執行。
2、舞蹈表演
甘肅省考生使用甘肅省表演類(舞蹈)專業統考成績。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績,總分100分,考試科目為:(1)舞蹈綜合素質測試(60%):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形象、身材與比例)和專業素質(身體柔韌性、主要關節的外開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狀況以及控制能力),具體分為把桿部分、地面部分和個人技術技巧三部分。(2)劇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現場表演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對舞蹈的綜合表現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備舞蹈片段的伴奏帶(CD或卡帶)。
舞蹈表演專業考生身高需達到以下標準: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
(五)廣播電視編導(含戲劇影視文學方向)
1、甘肅省考生使用甘肅省編導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成績。考試分筆試、面試進行,總分300分,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其中筆試部分占80%,面試部分占20%。總分=(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3。
(1)筆試:①文學藝術與廣播影視基礎知識,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視作品分析,30分;④節目策劃,20分。(2)面試:①自我介紹,20分;②編講故事,50分;③回答考官提問,30分。具體考試方案按《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編導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招辦發[2012]66號)執行。
2、山東、湖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績,考試分筆試、面試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其中筆試部分占70%,面試部分占30%。總分=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筆試、面試內容可參考甘肅省編導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一考試大綱。
(六)播音與主持藝術
1、甘肅省考生使用甘肅省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考成績,考試分筆試、面試進行,總分為300分,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其中筆試部分占30%,面試部分占70%。總分=(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3。
(1)筆試:①文學藝術與廣播影視基礎知識,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視作品分析,30分;④節目策劃,20分。(2)面試:①自我介紹,10分;②朗讀自備作品,20分;③朗讀指定稿件,30分;④即興評述,40分。具體考試方案按《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招辦發[2012]66號)執行。
2、山東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績,考試分筆試、面試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其中筆試部分占30%,面試部分占70%。總分=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面試內容可參考甘肅省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一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