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廣播電視編導類
(一)考試科目和考核目的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科目包括抽詞述文、影視作品分析、文藝常識三門。各科成績均為100分,滿分300分。
抽詞述文:考生根據所抽取的三個關聯性小的詞語,串講成3分鐘以內的故事,三個詞語在故事中的位置原則上應均勻布局。要求語言流暢、主題鮮明、情節巧妙、富于個性、講解生動、感染力強。此項主要測試考生的想象能力、反應能力、即興口頭語言組織能力和表現能力等。
影視作品分析:考生根據現場放映的電影或電視作品撰寫評析性文章。要求主題鮮明、結構嚴謹、文筆流暢、字跡工整、卷面整潔。此項主要測試考生的影視藝術感悟能力、影視常識掌握程度和書面文字表達能力等。
文藝常識:要求考生完成關于文學、藝術和廣播影視常識等內容的筆試。此項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學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常識和素養。
(二)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抽詞述文
(1)考試內容:根據三個關聯性小的詞語串講一個故事或話題。
(2)考試形式:考試抽簽,準備3-5分鐘后,在考官面前串講。
(3)注意事項:
① 串講中如需要道具,考生須自備或采取戲擬方式;
② 不允許帶提綱或寫好的文稿照讀;
③ 衣著整潔、得體。
(4)考試時間:
串講時間為3分鐘以內。
(5)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
主題、情節 40分
情境、結構 20分
語言表達 40分
2、影視作品分析
(1)考試內容:觀看一部電影或電視作品,寫一篇影視評論。
(2)考試形式:筆試。
(3)注意事項:考生在150分鐘內撰寫1000字左右的評析性文章。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與考題無關的內容及標記。
(4)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
分析、評論 70分
行文、結構 20分
書寫、卷面 10分
3、文藝常識
(1)考試內容:文學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常識。內容涵蓋文學、文藝、影視藝術在內的綜合知識,重點考察考生對中學語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學常識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備今后學習和將來從事本專業所應具備的美術、音樂、舞蹈、戲曲等藝術常識以及廣播電影電視基本常識。
(2)考試形式:筆試。
(3)注意事項:考生在30分鐘內完成50個填空題。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與考題無關的內容及標記。
(4)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每小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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