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原則
經德、智、體全面考核,在各生源所在地省招辦劃定的文化考試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文化成績上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七、有關規定
1、專業考試所需用品(除錄音機、畫紙外)一律自備。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3、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元/每年):繪畫7100,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7300,攝影6800,雕塑6900,表演6900,播音與主持藝術7200,舞蹈表演7300,音樂表演7100。
住宿費標準(元/每年):300、800、1150。
4、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學習等費用自理。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獎學金。
5、畢業證、學位證發放: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并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大學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授予貴州大學藝術學學士學位。
6、就業:學生就業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八、其他
1、貴州大學招生辦地址: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北校區
聯系電話:0851—8292075(兼傳真)
招生網址:www.gzu.edu.cn
2、貴州大學藝術學院地址:貴陽市花溪大道北段242號(太慈橋)
聯系電話:0851—5115169(兼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