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專業評分辦法
1、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表演評分辦法:由專業主考教師現場打分,且以上考試過程全程進行現場攝像,以備對現場打分情況進行核查。
2、美術類評分辦法:由專業教師獨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成績。
3、音樂表演評分辦法:專業主科由專業主考教師現場獨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視唱練耳考試現場評議打分。
四、專業報名、考試
1、報名手續
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按生源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報名辦法報名并領取藝術考生報名考號。考生須備齊以下材料后報名:
(1)生源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
(2)專業報名、考試費按貴州省物價部門規定標準執行。
以上所交材料無論錄取與否(包括棄考),不予退還。
2、考生報名、考試時間、考試地點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及考試地點 |
招生專業 |
湖南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師大音樂
學院 |
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舞蹈表演、音樂表演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師大
體育館 |
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
湖北 |
2013年1月12、13日 |
2013年1月17日 |
湖北省教育考
試院標準化考場 |
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山東 |
2013年2月20、21日 |
2013年2月22日(非美術)
2013年2月23日(美術) |
山東省濰坊市
招辦 |
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山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20日 |
太原師范學院 |
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江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19日 |
江西教育學院 |
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黑龍江 |
2013年1月25、26日 |
2013年1月27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 |
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攝影、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五、文化考試、政審、體檢
凡專業考試合格者,將于2013年4月15日前或按各生源地所在省規定的時間發放專業合格證。政審、體檢由生源所在地招生辦負責,對考生進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