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薦程序
1、9月25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各有關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一);
(2)其他證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含校內學位外語成績、總平均學分績點、專業課平均學分績點)(均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②英語六級或四級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開發表學術性文章原件及復印件;
(3)體檢合格證明(可在復試前提交)。
2、9月26日,各有關學院按照規定組織進行綜合測評,最后按專業課平均學分績點與加分的總和由高到低進行相應類別的排名,按規定比例擇優確定初選名單。各有關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秘書將初定推免生的申報材料(含附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時須提供《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附件二),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處網頁下載,電子文檔在填寫時請勿變動格式。
3、9月28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匯總、審核,提交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證明材料原件退還。
4、9月30日,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最終審查篩選,確定推薦資格。
5、學校將確定的名單在校內網站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要認真核實,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如無異議,由學校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未經公示的推免生資格無效。
6、被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學生,要填寫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7、10月中旬左右對被推薦到我校的申請者進行復試。經復試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7天,無異議者視為錄取。未經復試的申請者或復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被推薦到外校的申請者落實好接收單位。
8、被接收的推免生憑我校發放的校驗碼于10月25—31日進行網上報名(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再于11月10—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的報名點(與全國統考報名點一致)現場拍照、確認信息。未成功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9、10月底將材料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附件一: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供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使用).doc
附件二:南京藝術學院2013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xls
南京藝術學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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