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1、報考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統考及聯考科目如下: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396-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第四單元: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2、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復試:
(一)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工作在2013年3月中下旬進行。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可除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吉林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將于復試階段在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公布。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十、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