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
7、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8、在校本科非應屆畢業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需符合我校有關規定。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負責。
10、凡在境外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二)法律碩士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7、8、9、10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吉林省招生辦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