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普通高等院校:
現將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招生錄取原則、辦法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以便招生院校及時辦理網上錄取手續,加快錄取工作進度。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及調檔比例
1.從2010年開始,吉林省屬各普通高等院校藝術招生的美術類專業實行統一的錄取原則,即: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加專業課成績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省在吉林省招生院校可參照執行。
2.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參照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的13所本科院校 (不作分省招生計劃)藝術本科專業(以下簡稱“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由其自行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我辦提供的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課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見附表1),并于7月6日前報我辦備案,我辦依據院校提交的錄取方式,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及時在網上投檔或指定錄取。
如需我辦提供考生的成績、志愿等信息的電子版,請以正式函件形式,經招生辦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于7月4日前將該校電子信箱傳真給我辦信息管理科賁春雨老師,聯系電話(傳真):0431-84605873;高校招生科趙廣友,聯系電話: 0431-88856298(小靈通)。
凡在吉林省列入面向全國批和提前批次進行藝術招生,且又不屬教育部批準自行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均執行我省劃定的藝術類招生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3.我省只為“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院校”提供一志愿考生文化課成績和第一個專業志愿信息(電子版可提供所有專業志愿信息)。
4.除教育部批準自行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外,我省不再向其他錄取批次的藝術類招生院校提供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等信息,屆時請有關院校按我省網上投檔的考生電子信息閱檔及錄取。
5.專業課成績前3名(含)以上者文化課可適當降分。有關院校需盡早將有關考生相關信息材料報送我辦,并按有關要求辦理增加相應招生計劃手續。
6.凡我辦提前提供給招生院校的文化課成績單或網上投檔的考生信息中,專業課校考成績未經我辦備案的和專業課省統考或校考不合格、專業校考違規者不予錄取,否則后果由招生院校負責。
7.我省藝術招生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投檔和錄取,請招生院校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下載投檔信息、閱檔、退檔和及時上載考生電子信息,保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網上錄取工作。
8.除“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外,其他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只適用于我省確定的藝術招生錄取各批次最低控制線上并經網上投檔的藝術類考生。
9.我省今年藝術類招生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除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院校(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批次外,其他各批次藝術類招生投檔辦法是:在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按所報院校一、二志愿順序全部投檔;后續志愿按未完成招生計劃總數的1:1,分別按缺檔專業投檔。投檔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和相關遺留問題的處理。
二、藝術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專業考試合格線
10.今年我省藝術類招生本科各批次控制分數分別按科類的文體課65%劃定,具體線如下:
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由院校自行劃定錄取線。
普通高校本科:文科藝術283分,理科藝術268分。
民辦(獨立學院)本科:文科藝術226分,理科藝術220分。
11. 普通專科(含高職)和獨立(民辦)學院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均在第二階段考生填報志愿后、錄取前的8月上旬確定,請招生院校于8月5日后登陸吉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網址:www.zsb.jledu.gov.cn)或登陸長春藝術實驗中學網站(網址:www.ccyssy.com)查詢。
12. 我省只對美術類專業(美術、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等)實行了專業課省統考,合格線的確定是不分文、理,不分本、專科,均為230分,其他藝術類專業(音樂、表演、播音主持、廣播電視編等)均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校考并承認校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