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間安排及錄取要求
13.第一段錄取批次及時間
7月7日至7月11日為提前批: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院校和提前批錄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
7月13日至7月17日為第一批A段:普通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7月22日至7月26日為第二批A段:獨立學院(民辦)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和普通高校中外聯合辦學藝術類本科專業。
14.第二段錄取批次及時間
8月7日—9日為藝術專科(高職)提前批:普通專科(含高職)藝術類專業。
8月10日—14日為專科(高職)批A段:民辦和獨立學院專科藝術類專業和普通高校(高職)中外聯合辦學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15.凡收到我省藝術考生文化課成績單的院校,是否有符合貴校錄取條件的考生,均請及時函告我辦。
16.請招生院校務必在各錄取批次的第一天登陸吉林省招生錄取系統,核對計劃和查詢相關錄取要求等信息。
17.凡還未向我省招生辦報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考生信息的院校請速報,以便正常辦理網上投檔和錄取手續。具體要求和數據庫結構請登陸吉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網址:www.zsb.jledu.gov.cn)或長春藝術實驗中學網站(網址:www.ccyssy.com),查閱《關于做好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校藝術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招辦字[2011]72號)文件及吉林省2012年藝術招生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
18.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藝術類新生電子注冊必須含有專業課成績,否則教育部不予注冊。請各招生院校準確、及時上報,否則承擔其有關后果及責任。
19.有關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記分辦法和高考照顧加分相關規定及錄取工作的其它有關要求,詳見《吉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吉招辦字[2012]38號文件)。
招生院校要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及時完成網上閱檔、退檔、審核、預錄等環節工作。對超時限或不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錄取的院校,我辦將主動與其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院校,我辦將根據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按有關院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院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20.招生院校在辦結網上錄取手續之前,請按“附表2”要求將本校今年藝術招生錄取情況反饋給我辦(含錄取原則、各專業錄取新生的文化課、專業課成績最低分等),并傳真我辦,以便接待考生咨詢。
四、關于計劃調整有關問題
21.增加或減少原招生計劃,必須登陸教育部的招生計劃網進行調整,并將“計劃調整單”傳真給吉林省招生辦。
22.在生源不足情況下,藝術文或藝術理計劃可相互調整,同一錄取批次(同一學歷層次)的專業和文科藝術與理科藝術之間計劃也可相互調整。如藝術類招生確無生源完不成計劃時,可將計劃調整至相應批次的文史類或理工類批次。
23.計劃調整必須事先與我辦招生計劃組聯系。
吉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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