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音協考官執考工作若干規定
一.紀律要求
1.切勿向考生詢問《考生登記表》以外的信息,比如:詢問其指導教師是誰等敏感問題;不能向考生暗示考級成績的好壞;
2.考場上要給考生有一定的展示時間。尤其對擬評為“不及格”的考生,更要給予充分的時間展示,防止草率走過場;
3.考官不要在考場上高聲交談、不要吸煙,注意坐姿;嚴禁在考室內打手機,特別需要時應離開考場接聽,還必須注意時間不能太長;
二.評語書寫要求
考級《回執》最終將交回考生手中。為了使考官的評語對考生能起到參考和促進學習的作用,請注意如下要求:
1.考官必須對每一位考生都書寫評判明確的評語。注意字跡清楚,表述明了,言之有物;
2.評語應含有對考生演奏(演唱)的基本方法、音樂表現狀況的基本評價;對考生存在的不足之處,推薦以“建議”、“希望”的語氣提出解決糾正辦法;
3.評定成績應不受任何外來的因素影響,根據考生實際考試情況打分
4.評審表《呈報欄》與《回執》欄上下的成績必須一致;
5.為促進和繁榮青少年業余的音樂學習活動,建議考官對考生的考級成績給予一定的鼓勵;特別提醒:
1、 考官在每個考生考試時,應對照確認考生準考證的姓名、專業、級別、考號等相關的信息,必須與評審表是一致。
2、 每個單元考試結束要記錄清點評審卷份數,并簽名后監督考務人員現場封袋,任何人無權拆封查看。
福建省音協考級辦公室
2012年6月15日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