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校新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根據蚌埠市教育局2012年《蚌埠市區部分初中學校特長生招生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面向全市招收七年級體育、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考生自愿原則;擇優錄取原則。
二、報名條件
1、藝術類:在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具有突出藝術特長,或在小學階段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考級證書和獲獎證書,或參加國家、省、市比賽成績優異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體育類:小學階段獲省、市、區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單項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排球)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三、招生計劃
1、體育特長生(田徑、排球類):10人;
2、藝術特長生:美術5人,音樂舞蹈10人
四、報名時間
1、具備特長生招生條件的考生需家長帶領到我校教務處報名。報名日期6月5日——6月8日。
2、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必須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兩份;
(2)戶口本原件(必須有)及戶口本復印件兩份;
(3)素質報告冊;
(4)兩張近期一寸照片
3、有幾項特長的考生,只能選定其中一項報名,且不能更換;
五、考試時間、地點:
2012年6月1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考試地點:蚌埠三十一中
六、錄取辦法:
報考我校的特長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考試結束后,教務處把考試成績上報校長室,經校長辦公會審核合格后,確定初步入選名單。初選人員名單在我校門口公示3個工作日并上報教育局備案。
七、注意事項
1、凡是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測試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不予錄取。凡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考核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生一律取消特長生錄取資格,報市教育局。
2、凡報考我校的特長生,不得兼報其他同類學校。
八、咨詢電話:3089420
安徽省蚌埠第三十一中學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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