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考項目:鋼琴、小提琴、手風琴、電子琴(單排鍵、雙排鍵)、薩克斯、單簧管、小號、長笛、二胡、琵琶、古箏、成人歌唱、少兒歌唱、古典吉他、小軍鼓、爵士鼓、次中音號、上低音號、音樂聽力、數碼鋼琴、揚琴、笛子。
報名時間:3月1日——3月10日鋼琴、電子琴;3月20日——3月28日古箏等其它項目。過時不報。
報名地點:和自己老師聯系最近的報名地點:1、重慶劉詩昆鋼琴藝術中心(電話:63711688),
2、重慶鳴聲樂器城(電話:65329562),3、重慶音協鋼琴專業委員會(電話:62902535),
4、重慶音協電子琴專業委員會(電話68422627)。
二、各科目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 鋼琴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 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后下行;
(三) 手風琴
1、教材:《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遇秋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四) 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③樂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雙排鍵電子琴
1、 教材
①《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執行主編:朱磊,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②《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中國音樂家協會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電子琴專家委員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 1-2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 b、練習曲自選一首。 c、樂曲自選一首。
② 3-7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 b、練習曲自選一首。 c、復調自選一首。 d、樂曲自選一首。
③ 8-10級 a、練習曲自選一首。 b、復調自選一首。 c、樂曲自選一首。
注: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三至十級的考生可以自選另一首樂曲代替復調,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