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呼吁,警惕在國外花錢買吆喝的“后半夜演出”現象。根據記者調查,當前,一些中國演出團體遠赴海外演出不少就是“花錢買吆喝”,為了達到熱烈的效果,這些團體只能靠送票和請客來提高上座率,而因為要請當地的打工者和開餐館的人免費來看演出,演出時間只能定在下半夜。
國內團體到海外演出花銷不菲,有的團體每次出國演出甚至會花掉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元,極個別甚至負債出演。令人難以理解的是,這些團體在國內演出慷慨大方不起來,倒是在免費“送劇出國”方面不計成本。他們這么做,到底圖個啥?
其實,這些演出團體的經營管理者并不傻,這么做自然有他們的盤算。據說,之所以熱衷于做“虧本買賣”,一方面是能夠借此套利,一些地方政府將之作為政績工程,會給予這些出國演出團體大額財政補貼;另一方面是為了“鍍金”,“拍了在海外演出的照片,就可以說自己是世界知名藝術團體。”墻外開花墻內香,今后在國內演出也就多了一道耀眼的“光環”,多了一重吸引觀眾、獲取收益的籌碼。
應該說,這些演出團體經營管理者的如意算盤打得不錯,只可惜,他們將精明用在了藝術之外。藝術是人類共通的語言,只要演出團體的節目真正過得硬,他們又何須在國外到處求爺爺告奶奶,被迫搞賠本費力的“后半夜演出”?而反過來講,如果他們的藝術層次尚未達到國際水準,還不適于走出國門,如此一意孤行,到頭來損害的恐怕不只是這些團體在國外觀眾心目中的形象,還可能要累及中國藝術的盛名,讓一些國外觀眾看輕中國藝術,對中國藝術形成偏見。
這些年來,我們一直提倡中國藝術走出去,使民族文化更好地融入世界。這是應該的,但什么樣的藝術作品適合走出國門,以什么樣的形式走出國門,需要認真考量,各地政府部門不必盲目地花冤枉錢。筆者認為,既要鼓勵各類演出團體大膽走出去,又要對節目水平嚴格把關,引導演出團體多在藝術追求上下真功夫,以此促使其筑牢自身根基,出精品、造品牌,然后再挺直腰桿走出去,使各國觀眾得以領略中國藝術的真正魅力。(來源:中國文化報/周慧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