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 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聲樂、器樂、舞蹈、話劇(主持)、曲藝、戲曲類藝術測試并獲三級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的考生;
(3) 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田徑、武術、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的非體育專業考生;
(4) 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發明專利的考生;
(5) 正式出版專著的考生。
10.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2012年預收學費標準為: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為4000元;非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4400元; 藝術類每生每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年90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費標準為:400-1200元/學年,具體根據不同校區、住宿條件,收取相應的費用。
第十七條 為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有優秀本科新生獎學金,具體參見《杭州師范大學優秀本科新生獎勵辦法》。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 http:// bkzs.hznu.edu.cn
第二十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杭州師范大學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36);招生錄取期間:杭州師范大學文一路校區(杭州市文一路222號,郵編:310012)
招生熱線: 0571-28865518(2012年6月10日起開通)
0571-28865193(兼傳真)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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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