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東北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45。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辦學層次: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 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貧困定向生)、保送生、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東北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規定,其中國防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
第六條 學校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順序志愿”(含“混合平行”)投檔的省市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一般不超過105%。平行志愿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七條 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江蘇省進檔后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高考文化總分高的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八條 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對于調劑錄取到學費較高的生物醫學工程、軟件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的考生,我校將電話征求意見,在考生同意調劑的情況下調劑錄取。錄取時無法聯系上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調劑到此類專業的資格。
第九條 當第一志愿(或按平行志愿投檔)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愿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調取征集志愿)考生檔案。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須達到一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檔線。對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時,學校將調整招生計劃到其他的省(區、市)進行錄取。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