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招生期間,廈門大學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舉報、投訴電話( 0592-2186219 )和電子信箱: xmujw@xmu.edu.cn 。
第二十六條 嘉庚學院面向福建省漳州市招收走讀生的志愿填報和錄取要求請登錄招生信息網查閱,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查詢。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 http://www.jgxy.xmu.edu.cn (教育網) , http://www.xujc.com (公網)
通信地址:福建省 · 招商局漳州開發區廈門大學漳州校區嘉庚學院 郵編: 363105
聯系電話: 0596-6288416
傳 真: 0596-6288814
電子郵箱: admissions@xujc.com
招生網站: http://zsb.xujc.com, http://zsb.xujc.com/wap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嘉庚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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