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考級的要求如下:
(一)電子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1-2級按教程范圍不變。3-9級從教程每級最后的4個調中,抽考其中1個調。
2.練習曲(不帶自動伴奏與節奏的樂曲):自選1首。
3.規定曲目(帶自動伴奏的樂曲):自選2首,抽考其中1首。
4.自選曲目:1首。
5.7級加試視奏、8級加試配伴奏、9級加試即興演奏的要求不變。
(二)鋼琴(按所報級別):(江蘇考區新舊教材可以用,但不可混用)
舊教程:基本練習、樂曲考試內容按原教材要求不變。
新教程:1.基本練習: 1-2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之內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3-4級自選一條1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5-6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7-8級自選一條3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9級自選一中條4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2.新教程: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考生從每個項目中自選1首(共4首,1級無大型樂曲,須自選2首小型樂曲) (三)小提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1-5級自選本級1條;6-9級自選本級音階、琶音及3、6、8度雙音階各1條。
2、練習曲、自選1首帶*的練習曲。
3、中國樂曲及外國樂曲:自選其中1首;8、9級必選外國樂曲。
4、協奏曲:需按教材要求準備。
5.演奏文憑級要求不變。
(四)大提琴:(按所報級別)ABC三套曲目不可混用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自選本級1條,8、9級增加3、6、8度雙音階各1條。
2、練習曲、自選1首。
3、中外樂曲自選1首。
4、奏鳴曲、協奏曲:7級以上自選1首,8、9級必選協奏曲。
(五)管樂:(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連音、吐音,可在本級內自選1個調。
2、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需帶*標記)。
3、銅管:樂曲可自選大型、小型樂曲各1首
4、木管:自選大型樂曲1首(長笛需2首)。
(六)民樂類:(按所報級別)(二胡、揚琴、古箏、琵琶)
1、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帶*號。
2、樂曲:自選2首,其中1首帶*號。3、竹笛: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帶*號,樂曲2首,其中1首帶*號。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