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數據顯示,在過去十年里,數字技術沖擊導致內地唱片銷量縮水了95%以上。不過,音樂界似乎已經不再糾結于此。因為在一片“唱片業已死”的哀嘆中,內地網絡音樂年產值已經悄悄超過了影視劇的總和,一舉邁過300億元大關。
但,音樂界分到了多少羹?
沒有版權,就沒有未來。一年一度的東方風云榜論壇日前在北京舉行,連續幾年唱衰唱片業的前太合麥田掌門人宋柯終于發出了不一樣的聲音:“唱片會不會死,其實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將錄音制品用于商業必須支付版權費。”業內人士普遍認識到,新媒體時代,決定音樂未來的不是介質,而是內容;后唱片時代,音樂產業要想活得好,必須占領版權這個制高點。
300億元里的2%
新媒體的崛起給音樂界帶來什么?是唱片業的消亡,卻也是音樂產業的滿血復活。有統計顯示,全球范圍內,在過去五年當中,數字音樂的年收入每年都增長20億美元,成為帶動音樂產業增長的火車頭。在美國,2011年音樂銷售額攀升了1.6%,其中半數以上由數字專輯和數字單曲的銷售來創造;在我國內地,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網絡音樂的年收入已經超過了300億元,產值遠遠超出了電影和電視劇的總和。
然而,面對這樣一片大好形勢,音樂界卻并不歡欣鼓舞——“行業復蘇究竟和音樂公司、版權方有多大關系?”對于海蝶音樂公司老總盧建的這個問題,其實業內人士心里都有一筆賬。還是用數字說話:在我國內地,版權方的收益只占到數字音樂總產值的兩到三成;在日本和韓國,這個數字是90%,在歐洲和美國,這個數字是70%,在我國臺灣,這個數字是60%。還有兩個橫向比較的參照系:影視和游戲產業,其版權方能夠從產值中獲得的收益分別達到四成和七成。
“2%實在是太慘了,不足以支持一個健康的商業模式。我們不能一直靠2活著,否則就只能一直2下去!北R建這樣表示。
1000億元里的37萬元
除了新媒體之外,音樂版權在許多傳統領域也遭受著侵蝕。
被奉為業界“帶頭大哥”的宋柯今年換了身份:烤鴨店老板和唱片工業委員會常務副理事長。在他的計劃里,以后會在烤鴨店放自己喜歡的歌手的作品,每個月換30首;每個座位上都會放一張歌單,注明每一首歌由哪家公司出品,“保證付版權費”。
然而據他觀察,現在能做到為背景音樂支付版權費的餐飲企業只有麥當勞、肯德基等少數幾家。而即便是這樣的企業,也只是通過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買下歌曲的詞曲版權,但實際上這部分在一首歌的版權費用里只占到不足10%的比例,剩下90%屬于錄音版權,由音樂集體著作權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負責征收。據宋柯介紹,現在的問題是,由于音著協的深入人心,公眾普遍默認詞曲部分就是一首歌曲的全部版權;就連音集協也只向卡拉OK征收版權費用,并且只征收詞曲版權——盧建算了一筆賬:目前我國內地卡拉OK的產值大約在一兩千億元左右,而去年海蝶作為一線音樂公司和版權方,僅從中獲得了37萬元版稅。
兩個40%將決定產業未來
業內人士看重版權收益,因為內容是音樂產業的核心。按照宋柯的話來說,一首音樂作品背后站著很多人,如果養活他們的不是內容產生的收益,而是藝人的經紀費、廣告代言費和出場費,“這是非常悲哀的事情!
掃除版權障礙,是音樂產業在后唱片時代得以繼續發展的重要前提。具體說來,就是商業錄音制品必須付費。付多少?40%。頂著唱片工業委員會常務副理事長頭銜的宋柯放出狠話:“不占40%,任何渠道和平臺都應該是我們打擊的對象!本湍每ɡ璒K來說,音樂錄影帶全部是按照電影方式來制作的,所以每一間包房就是一家小影院。既然電影制片方可以從票房中獲得40%的分成,卡拉OK也應該從每間包房的收益中拿出40%分給音樂版權方。
音樂產業的另一個希望,則是業界出現一家擁有40%市場份額的公司,從而擁有與相關行業談判、議價的資本。宋柯回憶說,在唱片工業的黃金年代,音樂公司不簽藝人和經紀人,單靠錄音制品的版權就可以活得很好,原因就在于當時的唱片工業有一些龍頭老大,他們有議價權,可以制定行業規則,保證版權方獲得足夠合理的商業份額。只不過,在唱片業已經衰亡、市場重新洗牌的今天,還會不會有一家獨大的音樂公司出現,還是個問題。(來源:文匯報/記者 邵嶺)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