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華潤高級中學2012年音樂類特長生招生術科考試要求與評分辦法
一、測試時間:每位學生在6分鐘之內完成測試內容。
二、考試賦分:專業200分,才藝展示100分,共計300分。
三、專業考試內容(任選一項)
A、聲樂:一首歌曲(內容積極向上,不限唱法,伴奏自備)
B、器樂:一首樂曲(除鋼琴以外,其它樂器自備,樂曲體裁不限)
C、舞蹈:時間3分鐘以內舞蹈(體裁不限,音樂自備)
D、語言:朗誦詩歌、散文故事,時間3分鐘(體裁積極向上,如有背景音樂自備)
四、才藝展示內容
展示與專業考試不相同的才藝,時間2分鐘以內(除鋼琴以外,其他樂器或道具伴奏帶等自備)
五、評分項目
(1)內容主題。
(2)精神面貌及臺風。
(3)專業技術程度。
(4)才藝展示:形式多樣、特別,突出綜合素質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