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專業(領域)按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復試總成績×0.75,下同)排序,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取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課總成績高者)。
3、錄取工作分階段進行:先進行學術型錄取,然后對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被錄取的學術型考生向專業學位調劑,調劑結束后與專業學位考生統一排名,再進行專業學位錄取。
4、專業學位復試合格生源不足時,復試面試成績要求可放寬至不低于50分,復試外語筆試成績要求可放寬至不低于40分,放寬要求的考生再按總成績排序錄取。
七、錄取類別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自籌經費(須調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及工資關系,畢業后采取雙向選擇的形式重新就業)或委托培養(須簽訂三方協議,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根據考生的志愿確定。
2、其他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公費)、自籌經費(自費)或委托培養(須簽訂三方協議,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按公費錄取。
(1)對于推免生(除國防生為委托培養外),均按公費錄取。
(2)對于一志愿擬錄取考生,公費人數控制在各專業(領域)一志愿擬錄取人數的70%,各專業(領域)按考生初試總成績排序,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公費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均按公費錄取)。
(3)對于調劑擬錄取考生,公費人數控制在各專業(領域)調劑擬錄取人數的60%,各專業(領域)按考生總成績排序,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公費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均按公費錄取)。
(4)對于【08】工學擬錄取考生,若初試總成績超過330分、國家統考課(政治、外語、數學)總成績超過220分且為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則按公費錄取;【08】工程類專業學位(不含【085236】工業工程、【085237】工業設計工程、【085239】項目管理、【085240】物流工程)擬錄取考生,若初試總成績超過320分、國家統考課(政治、外語、數學)總成績超過210分且為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則按公費錄取。
(5)對于【0801】力學擬錄取考生,均按公費錄取。
(6)對于【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擬錄取考生,若初試總成績超過300分且為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則按公費錄取。
(7)對于【07】理學擬錄取考生,若初試總成績超過300分、國家統考課(政治、外語)總成績超過100分且為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則按公費錄取。
燕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