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復試形式及內容
1、復試時間定為2012年4月8日至10日(周日至周二),具體安排見《燕山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
2、復試滿分為300分,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課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科目見《燕山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外語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非外語專業考生按初試外語語種考核,側重于閱讀理解和翻譯;外語專業考生按報考專業確定,考核本專業語言基礎部分,其中,英語類專業考核“基礎英語”,日語類專業考核“基礎日語”。
(3)面試,由各學院組織,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水平和創新能力,并對考生的大學階段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業績作出評價,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滿分為100分。
3、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五、調劑原則
1、凡“985”國家重點高校和燕山大學本部生源考生的初試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調劑分數要求,可申請調劑到我校相應專業參加復試(其中理工類考生不受專業名額及是否缺額限制)。
2、校內外調劑工作一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中進行。
3、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政策,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劑專業原則上限定在一級學科范圍內(專業代碼前四位相同),其他政策應明確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文件為準。
4、優先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進行調劑,同類生源考生優先國家統考課總成績高者進行。
5、對于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或復試不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我校準予考生向外校調劑,并及時提供初試試卷等材料。對于復試合格但因差額未能錄取的一志愿或調劑考生,我校優先考慮調劑到有缺額的相近學術型專業或專業學位領域錄取(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中進行,但無需再次復試)。
六、錄取辦法
1、復試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1)外語筆試成績低于50分。
(2)面試成績低于60分。
(3)體檢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方面有重大問題。
(5)專業綜合面試中提供虛假信息,考試過程中舞弊。
(6)考生身份不能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