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每位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由學院收取。
(二)英語筆試(90分鐘,100分)
英語筆試,90分鐘,滿分100分。
(三)專業筆試(2小時,100分)
由學院嚴格按照2012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復試、考試和評閱。部分操作性強的專業,其筆試部分可以改為實踐能力和技能考核,如現場演示、創作等,具體辦法由各研究方向自定。調劑生中初試科目與我校復試科目相同者,可根據專業指導組要求另選考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復試科目。
(四)面試(不少于20分鐘/每生,100分)
1. 外語面試(20分)
包括口語、聽力等方面的考核。
2. 專業素質考核(4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及專業研究動態的掌握和了解情況。
3. 綜合素質考核(40分)
重點考察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誠信記錄、社會實踐經歷和科研創新成果。
(五)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檢工作指導意》(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格檢查地點安排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校醫院,時間為:4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考生體檢時需攜帶填好貼有本人照片的我校體檢表和體檢費45元自行到校醫院體檢。不接受校外醫院體檢報告或考生郵寄的體檢報告。
(六) 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包括專科畢業兩年、成人高校應屆本科)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請此類考生在復試前與我學院取得聯系。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低于60分不予錄取。考試成績單、試題和答案均需在復試后送研招辦,統一交省考試院。
四、錄取
1. 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在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復試成績=(英語筆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來計算,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 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將考生總成績依次排序并參考考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錄取。
4. 擬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和校研招辦網站公示一周。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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