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節,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云南省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2012】5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確保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特制定本復試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嚴格程序,促進公平、公正,實施研究生招生陽光工程
(一)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及各機構組成
學院設立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組等,相關學位點設立復試工作小組。各組織機構人員及職責如下:
1、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我院2012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工作。
組 長:郭 浩
副組長:劉 泉
組 員:陳勁松 傅永壽 蔣 鋒 李 躍 劉恩權 孟 文 宋 杰 吳云祥 王紅星 魏美仙 余力民 張國崗 張志平 朱 紅
2、紀檢組
工作職責:
(1)按有關規定對2012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嚴格按招生考試紀律、招生考試政策督察全院各招生組的工作情況。
(3)用黨紀、政紀及招生考試紀律嚴格監督、檢查參加專業考試的每一個工作人員。
(4)發現違紀、違規及徇私舞弊行為時,及時予以糾正;對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嚴格按有關政策處理。
(5)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接受和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舉報。
組長:張國崗
組員:熊湘琳 趙 穎
3、督察組
工作職責:
(1)參加各學位點研究生復試全過程的工作并負責收分、報分等具體工作。
(2)督察各學位點對研究生復試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
(3)協調處理各學位點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組長:余光榮
組員:段晉昆 付 梅 姬 群 李勤蓮 李攀通 孫麗芳 童汝全 楊祝飛 張鎮宇 工作人員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