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戲劇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余力民
副組長:熊 美
組員:趙海泉
(6)舞蹈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 朱 紅
副組長:徐 梅
組員:劉 麗 鄭巧書 郭建兵
(7) 影視學院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宋 杰
副組長:普文芳
組員:張 含
(8)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傅永壽
組員:陳春芬 趙力
(9)外語聽力、口語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洪 波
成員:張明勤 周 翔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程序
1、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1)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成績達到國家劃定的B類地區分數線的,由各學位點根據分配的招生計劃數和導師已有在校生數確定各專業方向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公布復試名單并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2)各學位點根據復試缺額情況確定需調劑的專業方向和需調劑考生數報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向考生公布并接受調劑考生報名;
(3)調劑報名截止后,各學位點參考調劑考生初試成績、本科畢業專業及其學位點和導師要求的標準完成調劑復試考生的篩選,并將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按教育部規定復試比例為1:1.2—1:1.5。但根據我院實際情況,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復試比例提高為1:2。
2、初、復試成績所占比例及計算公式
(1)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其中復試專業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80%,面試成績占10%,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占10%。
(2)錄取時按照初、復試最終折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最終錄取成績計算公式: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專業成績×80%+面試成績×10%+外語聽力、口語成績×10%)×50%
注:復試專業成績、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滿分都以100分計算。
(3)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的特點按以上原則再對各復試專業考試科目成績所占比例進行細分,各學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復試專業成績與面試成績比例作適當調整。
(4)各考試科目在復試中所占比例將在考生復試成績通知書上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