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少年鋼琴比賽暨2012新加坡國際鋼琴大賽中國區決賽比賽章程
錄入時間:2012/3/6 11:0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考級]
十、注意事項:
1、參賽者必須根據大賽組委會指定的時間內到達比賽場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2、大賽組委會有權拒絕或終止不符合參賽資格者或違規者參賽。
3、比賽成績以評委會公布的評審結果為準。
4、參賽者的演奏如超過時間規定,評委會可終止演奏,但不影響其參賽成績。
5、參賽者食宿等費用規定如下:
● 地區決賽參賽選手食宿費用自理
● 省總決賽參賽選手的交通費、食宿費用及陪同者的旅費等一律自理,建議下榻大賽指定住宿地點。
6、本次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比賽的錄音、錄像及以本次比賽名義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廣播、電視播出權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發行權。
7、本次大賽選手有義務參加組委會及承辦方組織安排的與本次大賽相關的各項活動。
8、由于人力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因素,影響大賽的管理、安全、評審或公正性的情況下,大賽組委會有權單方面推遲或取消部分初賽或全部的比賽。
9、有關比賽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大賽組委會將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比賽規程的權利。
10、所有報名參賽單位、參賽者均被視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屆大賽比賽規程。除非另行規定,本比賽規程為參賽者和大賽組委會就大賽的相關事宜達成的書面協議,受法律保護。
11、此章程具有絕對權威性,最終解釋權歸“福建省青少年鋼琴比賽”---暨2012新加坡國際鋼琴大賽中國區決賽組委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