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28 19:51: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六、時間安排
本屆展演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2012年3月初至2012年5月底),基層開展活動階段。本階段活動主要內容:
(1)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
(2)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
2.第二階段(2012年6月初至7月初)為市級展演評比活動階段。本階段活動主要內容:
(1)2012年6月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將本地展演活動節目光盤、藝術作品及報送表、活動總結、活動簡報等材料報至石家莊市教育局思政體衛藝處。為了便于匯總,上報報表統一為Excel格式。
(2)2012年6月至7月,市教育局組織專家對各單位報送的節目錄像、藝術作品進行評選,并擇優向省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委員會推薦。市教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全市中小學生藝術表演作品展演和藝術作品展覽活動。
七、獎項設立
1.本屆展演活動設以下獎項
(1)優秀組織獎:表彰在組織本屆藝術展演活動中工作出色的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優秀組織獎:表彰本屆藝術展演活動中組織工作出色的學校單位。
(3)優秀組織工作者獎:表彰本屆藝術展演活動中工作出色的各縣(市)、區及學校優秀組織工作者。
(4)藝術表演獎: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家鄉劇)節目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項為差額評選)。
(5)藝術作品獎: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作品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項為差額評選)。
(6)指導教師獎: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節目和作品的指導教師給予指導教師獎。
(7)優秀創作獎:為本屆展演活動創作的、具有校園特色、學生特點的優秀原創節目給予優秀創作獎。
2.優秀組織獎和學校優秀組織獎的評選要求
(1)評選條件
優秀組織獎:成立組委會和工作班子,制訂、下發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對基層活動給予支持、指導和檢查,學校參與面廣,體現活動的宗旨,活動經費落實,組織集中展演活動,有工作簡報和活動總結。
學校優秀組織獎:成立工作班子,制訂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對參演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學生參與面廣,不弄虛作假,體現活動的宗旨,有工作簡報和活動總結。
(2)評選辦法
優秀組織獎和學校優秀組織獎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評選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提出推薦名單報組委會審定批準。
八、經費
石家莊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市級展演活動所需經費由市教育局負責。各縣(市)、區和直屬學校活動經費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