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三校生”學前教育招生章程
錄入時間:2012/3/19 11:5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十、錄取規則
1、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文化成績(含市教委規定的加分)最低錄取資格線,方有資格參加投檔。
2、對第一志愿報考天華學院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資格線上,專業技能成績進入本專業計劃數前20%的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優先錄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文化原始滿分×專業原始滿分×50%+專業考試成績×50%)的合成總分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執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社會公布的各項優惠政策,學院不另行制定優惠政策。
5、2012年學前教育專業僅在參加本專業技能考試且合格的考生中選拔錄取。
十一、學費標準
2012年被學前教育專業錄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區住讀。
學費標準(不包括教材費等)
學 費: 170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價局批文為準)。
住宿費: 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價局批文為準)。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學業期滿,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本科畢業文憑。
十三、聯系方式
學院總機:021-39966666
咨詢電話: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監督電話:021-39966266
網 址:http:// www.sthu.cn
十四、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2012年3月15日
附:教育系簡介及專業介紹
教育系情況簡介
教育系建立于2006年8月,主要培養具有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師資。現設有三個專業:學前教育專業、藝術教育專業、小學教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