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組織參加全國和全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及舉辦青島市第二十二屆中小學生藝術節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2/3/17 1:2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三)(2012年7月至8月)專家評審及報送。市教育局將聘請專家對評選出的優秀節目進行指導并制成光盤(DVD格式)連同優秀藝術作品一并報送山東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全省報送時間截止為8月31日。
經過省教育廳評選出的優秀節目及作品,代表山東省參加2013年2月在廈門舉行的全國現場展演。
(四)舉辦青島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及二十二屆中小學生藝術節匯報演出、美術作品展(時間、地點另定)。
五、節目和作品的要求(詳見附件2)
六、表彰獎勵
(一)本屆藝術展演活動及藝術節設以下獎項
1.優秀組織單位:設區市教育(體)局優秀組織單位和學校優秀組織單位。
2.藝術表演獎:聲樂(含戲曲)、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含朗誦)節目分設一等獎、二等獎等。
3.藝術作品獎: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作品分設一等獎、二等獎等。
4.指導教師獎: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節目和獲一等獎的作品的指導教師給予指導教師獎。
(二)優秀組織單位評選要求
評選條件:成立組委會和工作班子,印發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對基層活動給予支持、指導和檢查,學生參與面廣,體現活動的宗旨,組織集中展演活動,有專場演出及美術作品展且水平高。
評選辦法:區市教育(體)局優秀組織單位的評選,由市藝術展演活動及藝術節組委會根據評選條件審定批準;學校優秀組織單位的評選由各區市教育(體)局推薦,市藝術展演活動及藝術節組委會予以審定。
(三)各類節目和作品獎項的評選由市教育局組織有關專家予以評審。
七、組織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及藝術節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活動的組織實施。(見附件1)
各區市教育(體)局要成立展演活動組委會,加強領導,制定活動實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動(專場演出)的安全工作預案。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聯系。
聯系人:徐中平 聯系電話:82751006
附件:1.組委會名單
2.節目和作品的要求
3.局屬學校所在區分配表
4.局屬學校參賽節目報名單
5.局屬學校參賽作品報名單
6.區市入選參展作品報名單(式樣)
下載:1.doc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