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中等學校秋季招生簡章(含藝術類)
錄入時間:2012/3/16 13:1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一、報名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由省教育廳、省中招委、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設區市和縣(市、區)中招委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采取志愿兼報,一考多分流,為普通高中和各類高、中等職業院校選拔人才。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報名參加中考。各級中招辦和初中學校要嚴把中考報名關,嚴格審查報名者的學歷條件,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中考。
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三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對正常轉移學籍、休學和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在籍直升生資格認定,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必須是自愿從事農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 2012〕1號)進行面試和體檢。
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青年,可免試進入三年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普通中專”)、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成人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以下簡稱“職高”)和技工學校(以下簡稱“技校”)學習。
報考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職和高專”)有加試或面試要求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加試或面試。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中考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
(三)報名辦法及其他
1.報名地點
(1)應屆初中畢業生將家庭戶口簿交至就讀學校報名。
(2)歷屆初中畢業生持初中畢業證書到所在縣(市、區)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指定地點報名。
(3)跨設區市和縣(市、區)的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借考者,須經戶口所在地和借考的設區市中招辦同意,到借讀學校報名。
2.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代碼:1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職類(含高職、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高、技校),3師范定向類(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考生報考類別按考生第一志愿劃定。考生填報志愿必須規范、慎重,學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考生填報志愿,不能包辦代替,志愿應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
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高、中職類志愿。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高職、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高和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