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含藝術特長生)
錄入時間:2012/3/13 10:19: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為積極推進人才評價機制科學化和人才選拔方式多元化,讓學生的個性和多樣化才能得到充分尊重和展示,為學生個性發展提供良好平臺,我校依照“尊重個性,科學選才”的人才選拔理念,通過自主招生方式,綜合考查學生德智體美發展情況及獲獎、特長等因素,對不同類型的優秀人才實行有針對性地考核,選拔一批綜合素質全面、具備發展潛能的優秀學生。
2012 年長江大學自主選拔分為“長大計劃”和“長新計劃”兩個部分:
長大計劃:面向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體健康,有一定培養潛能或個性才能的湖北高中畢業生。
長新計劃:主要招收農村戶籍考生或高中階段在農村地區中學就讀的表現突出考生(包括非省級示范高中考生)。
一、“長大計劃”實施辦法
1. 招生對象
凡 具備 201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湖北省高中畢業生,品學兼優,身體健康,有一定培養潛能或個性才能,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市 (州 )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或在德智體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市(州)及以上表彰者。
(3)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理、化、生物和計算機信息奧賽省級獎勵的學生,或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的獲獎者。
(4)具有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市(州)及以上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文學作品;在市(州)及以上語言、文藝、體育競賽中獲獎者。
(5)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者其它具有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2. 招生計劃
按省招委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