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第五屆校園藝術節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2 23:50: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3.藝術作品類
藝術作品的征集與全縣中小學美術書畫比賽活動整合進行。作品要突出愛祖國愛家鄉主題,弘揚優秀文化,反映校園生活和師生生活。作品需按照要求填寫申報單,粘貼在作品背面,無需裝裱。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為16開。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均不超過四尺宣紙。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組照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吋,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4)版畫作品需在畫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暨校長論壇(另行通知)
5.少先隊鼓號比賽
每支鼓號隊人數60∼80人,指揮1人,演奏必須在行進中展示,時間不超過12分鐘。每支代表隊必須演奏少先隊鼓號隊常用的十首樂曲中的至少5首,在規定時間內可以增加其他曲目。
四、分組與名額分配
1.個體藝術表演類(“三獨”比賽)分高中組、初中組、小學高段組(4~6年級)、小學低段組(1~3年級)進行。各鎮、各縣直學校要組織預賽,選拔推選參加全縣比賽,每鎮小學低段2人、高段2人、初中2人;縣直小學低段2人、高段3人、實驗中學3人、其他縣直初中(含完中初中部)1人;普通高中2人,第一職業教育中心4人,如東職業高中2人參加縣決賽。
2.集體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對象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籍學生,分設小學、初中、高中三個組別進行評比。以鎮教辦和縣直學校為單位組織參加,參加縣級評比的集體藝術表演類節目的總時間不超過30分鐘;各單位報送的繪畫作品不超過40幅、書法作品不超過20幅、攝影作品不超過20幅。初中組學生在少年宮舉行素描和色彩現場基本功比賽,每所初中推薦1∼2名學生參加。各鎮報送的藝術作品和節目,中學組和小學組原則上各占50%。特別優秀的作品和節目可以單獨上報。
3.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暨校長論壇的參加對象為中小學藝術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各單位上報數量不限。
4.少先隊鼓號隊每鎮和縣直小學選派一支代表隊參加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