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2012“舞動童心,快樂飛翔”中小學、幼兒園藝術展演活動實施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2 23:26: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五、各項目的具體要求
(一)藝術表演類的要求
1.聲樂節目
合唱:合唱隊人數不少于8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數不超過15人(含伴奏),不設指揮,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器樂節目
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舞蹈節目
群舞:人數不少于30人,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4.校園劇(課本劇)節目
創編具有本校特點、時代特色的作品,劇種形式不限,演出時間不超過10分鐘。
(請各單位編排節目時,考慮場地大小選定參演人數)
四種節目類型,各學校、幼兒園可根據本校情況,準備一個或兩個以上節目,經教育局節目小組審查后選拔一個節目參加匯演。但如2個節目效果都很好,經教育局節目組商量通過后,可將兩個節目同時參加匯演。匯演獲獎節目將報送自治區參加第四屆中小學藝術展演比賽。
5.活動時間安排與要求
第一階段時間:2012年3月8日——3月16日,各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成立藝術展演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出具體的活動方案,并將方案報至青少年活動中心。
第二階段時間:2012年3月 16日—4月30日,各學校積極準備各項活動,5月初迎接節目審查。
第三階段時間: 5月20日—28日,藝術表演類踩臺、彩排、匯演。
(二)藝術作品類的要求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為16開。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均不超過四尺宣紙。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英寸;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4.雕塑、陶藝、手工制作作品:高度不超過50CM。
5.剪紙、刺繡作品:尺寸均不能超過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