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常德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2/3/11 23:41: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各縣市區教育局,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桃花源管理區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區教科文局,市直各學校: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中小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市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成果,根據《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教育部令第13號)和《教育廳關于舉辦全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湘教通〔2011〕537號),決定舉辦全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以下簡稱展演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堅持育人為本,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要求,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偉大的民族精神;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市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環境,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
二、活動主題
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展演活動要圍繞主題,展現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
三、項目與分組
(一)項目分類
展演活動的項目分為三類:藝術表演類、藝術作品類和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藝術表演類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藝術作品類包括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另文通知。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二)對象與分組
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對象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藝術專業)的在籍學生,分為小學組、中學組。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的參加對象為全市中小學藝術教師、中小學校長、教研科研單位研究人員、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學校藝術教育的有關人員。
四、時間安排
展演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為基層開展活動階段。
展演活動第一階段要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聲,校校有活動的局面。
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將評選出的優秀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送市展演活動組委會。
第二階段(2012年7月至10月)為省級集中展演活動階段。
在基層開展活動的基礎上,省教育廳舉辦省級集中展演活動。
第三階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為全國評選和現場集中展演階段。
五、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
展演活動設優秀組織獎、藝術表演獎、藝術作品獎、指導教師獎、藝術教育論文獎等獎項。
優秀組織獎:獎勵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藝術表演獎:各項目分設一、二、三等獎;藝術作品獎:各項目分設一、二、三等獎;指導教師獎:獎勵獲藝術表演節目一、二等獎的指導教師(每個節目不超過3名)和藝術作品一、二等獎的指導教師(每件作品限1名);藝術教育論文獎:設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一、二、三等獎。
(二)優秀組織獎評選要求
獲優秀組織獎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組織工作扎實,有活動實施方案,學校和學生的參與面廣,活動形式豐富多樣,效果顯著,并有開展活動的相關書面材料。
獲優秀組織獎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有組織領導機構,有活動實施方案,有活動宣傳方案,有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動專項經費,認真組織各階段展演活動,組織舉辦縣級集中展演,有活動專題簡報、總結等書面(音像)材料等。
六、組織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常德市第七中學教務科。
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成立展演活動組委會,加強領導,制訂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活動方案于3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各中小學校要由校長負責,落實本校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附件:常德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的要求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